為規范本園收費管理,保障本園和幼兒家長的權益,根據《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及相關政策規定,結合本園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一條 收費項目
本園收費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(以下簡稱“保教費”)、伙食費、留園費和代辦費等。
第二條 收費標準
本園基本收費標準如下:
1.本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為:大、中、小班每生每月2000元,小小班每生每月2200元。
2.本園伙食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月300元。
3.留園費:
寒暑假留園:每生每日收費標準為100元(含伙食費20元)。
4.本園代辦費均按實際成本核算收取,主要收費項目包括:
(1)被褥費;
(2)接送卡工本費;
(3)保健費;
(4)其它費用。
第三條 收費辦法
本園保教費、伙食費均按學期收??;代辦費實時收取。
1.保教費和伙食費均提前收取。為便于管理,一般在幼兒注冊時一次性繳清;如幼兒家長有特殊要求,亦可在每月1日之前繳清當月費用。
中途入園的幼兒,入園當月的保教費按照全月(當月15日之前入園)或半個月(當月15日之后入園)的標準收??;伙食費按日收取。
2.寒暑假留園費在報名時一次性收取。
3.幼兒被褥費和接送卡工本費均在首次入園時收取,保健費等其它費用根據需要收取。
第四條 退費辦法
除繳費后未入園、休學、退學等情況外,其余退費均集中在期末辦理。
1.幼兒繳費后未入園,當月保教費退還50%。
2.幼兒因故申請休學、退學,離園時間在當月15日之前者,當月保教費退還50%;離園時間超出當月15日者,不退還當月保教費。
3.除寒暑假留園班外,本園伙食費均按日結算,未入園期間的伙食費予以退還(只統計提前請假的天數;未提前請假者,請假首日已安排伙食,不予退費)。
4.參加寒暑假留園班的幼兒,提前請假且全周未入園者,在留園班結束時以周為單位退還未入園期間的留園費。
第五條 附則
本辦法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,由本園負責解釋。
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幼兒園
2020年6月18日